根据《金州新区城镇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大金管办发[2014]35号)文件规定及我区廉租补贴工作总体安排,自2018年11月23日起,对金州新区2018年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并终审通过的入围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15天。凡对入围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新区住房保障中心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对经举报查实确不符合金州新区廉租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将按规定取消其廉租补贴资格。
附件:2018年金州新区城镇廉租住房补贴公示名单
金州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11月23日
责编: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