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机构,有关单位:
为不断优化金普新区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培育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工作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发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显著作用。根据《关于开展设立大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大连市本级财政利用中央资金和市级财力分别安排试点区补助资金1200万元,同时,需要试点区配套补助资金400万元。金普新区被列为试点区之一,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需要我市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并给予大力支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合作机构,并按照自主申请、公开筛选的程序,确定合作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大连市注册的国有或商业银行、创投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有意愿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机构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为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
2.具有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金融产品。
3.了解科技型企业特点,具有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经验,愿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其他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请申请单位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大连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处(开发区金马路 199号,411室)。
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87610603
附件:1、大连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申请表
2、关于开展设立大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2关于开展设立大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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