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第2018002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连普湾经济区普湾广场1号
联系方式:0411-857791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登记类型 | 用途 |
1 | 大连普湾新区东风农场 | 炮台街道 | 14666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国有农用地 |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