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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利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信息时间::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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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00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M2)
1
201401705
张艳凤
国有
大连普湾新区三十里堡街道嘉悦园22号2单元1层3号
43.61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9月 12 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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