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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普新区钢铁行业产能调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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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涉钢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钢铁行业产能调查的通知》(大发改工业字〔2018〕444号)文件要求,我区开展钢铁行业产能的核实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企业为具有钢铁冶炼能力的所有企业,包括一是高炉、转炉(电炉)长流程钢铁企业;二是转炉(电炉)短流程钢铁企业;三是生铁铸造类企业;四是属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等五个协会发布的《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文件中可保留使用中频炉的生产企业等。
  这是一次关系到区内涉及钢铁行业企业生存的调查行动,请各填报企业填好附件1汇总表,并且每户企业一套材料单独建文档(包括:企业文字简介、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拍摄照片)。本次核实调查工作形成的各类报表、材料将作为未来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漏报、瞒报、误报等情况出现。
  请各单位于9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新区经发局、商务局。其中,企业文字材料汇总、附件1及附件2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形式报送;照片汇总以电子版报送(已经将材料报送至园区、街道的企业,本次不再重复报送)。
  电子邮箱:新区经发局:fagaijucyc@163.com
       新区商务局:swj_hanyue@163.com

  附件:1.辽宁省钢铁、铸造企业汇总表
     2. 辽宁省钢铁、铸造企业情况表

                     


                    大连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    大连金普新区商务局
                                                 2018年8月14日
  (联系人:新区经发局  王军辉,联系电话:87612297
       新区商务局  韩  岳,联系电话:87576082)

附件: 附件2辽宁省钢铁、铸造企业情况表.xlsx

附件: 附件1辽宁省钢铁、铸造企业汇总表.xlsx

责编: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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