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大窑湾北岸一号桥梁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多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的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窑湾北岸一号桥梁工程
项目位置:本工程位于大窑湾港入海口处,第一疏港路东侧,瑞港路南侧,大连汽车码头4#泊位与大连港北岸汽车码头5#泊位之间。
建设方案:桥梁全长219m,引桥长183.4m,宽度9m,6-36.5m跨度装配式预应力连续梁结构。桥西侧与既有道路连接,桥东侧与规划路连接。工程总投资1582.92万元,施工期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港北岸汽车码头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大连保税物流园区新港商务大厦16F;联系人:戴维斯;联系电话:87597612;传真:0411-87898980;邮箱:daiweisi526@163.com。
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2号;联系人:于海兰;联系电话:0571-56553608;邮箱:yu_hl@ecidi.com。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工可研报告―――研究国家和辽宁省、大连市有关法律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文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海洋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评价结论。
主要工作内容:调查、监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并分析评价,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和谐发展、项目建设与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项目建设、营运期采取的减缓措施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方式:问卷调查、走访调查、网上公示等形式
公众可通过如下形式,向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和建议。
(1)采取打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
联系电话:87597612;邮箱:daiweisi526@163.com。
(2)采取信函的方式
大连市保税区大窑湾北岸一路;联系人:戴维斯。
大连港北岸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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