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管委会印发《金普新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期间是金普新区落实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43号)、《国务院关于同意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6〕6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119号)要求,按照《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金普新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大金普管发〔2016〕17号)部署,未来五年,新区将以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化基地目标为统领,实施新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该规划从把握新区科技创新趋势、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化基地、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建设八个产业创新基地、金普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空间布局、搭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平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强化统筹、全力推进八个方面进行编制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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