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金普新区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规定,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10日,开展了2017年度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人才认定工作。
经认定,共有6525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现将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月8日至2月1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工作日内8:30—11:30、13:00—17:00期间拨打监督电话:65891507。
公示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请于2月26日至3月9日的工作日期间,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携单位介绍信到金普新区人才广场二楼12号窗口(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60号)统一领取《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核准表》。
高校毕业生领表后如需申请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的,请关注大连金普新区官方网站(www.dda.gov.cn)公示公告栏,按照新区城乡建设局的相关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金普新区2017年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拟认定人员名单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金普新区2017年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拟认定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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