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服务业企业入驻楼宇房租补贴办法》的通知(大服办发【2017】93号)要求,按照文件中对房租补贴楼宇条件的要求,符合《大连市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且经营面积在12000平以上,闲置率在70%以上的新建或新改造楼宇。请各相关街道将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楼宇基础资料,于2017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商务局服务业处邮箱:jfjfwyc@163.com。
联系电话:87576075
2017年10月16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关于推荐补贴楼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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