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金州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曹永富在大李家街道海底养殖用海项目,用海面积为1188.24亩,原批准海域使用权人曹永富申请变更用海人为于敬国,已经金州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韩盛卫在大 李家街道海面海底养殖用海项目,用海面积为878.15亩,原批准海域使用权人韩盛卫申请变更用海人为徐传玉,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所公示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金普
新区农业局递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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