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度“大连市五四红旗团委”、“大连市先进团委”、“大连市先进团支部”、“大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大连市优秀团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商务局推荐刘浩坤同志为大连市优秀共青团员。
现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29日前以实名制向金普新区商务局团委反映。通信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199号,邮编:116600。联系电话:0411-87630195。
大连金普新区商务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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