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普市场监管公告[20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抽检的20批次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10批次普通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我区1个连锁超市、9个摊点、3家酒店、2家饭店以及2个商场内的3家商户,共计18个单位,共计30批次产品均合格。
特此公告。
附件: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