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大连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所公示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金普新区农业局递交书面材料。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迎湖街一号316室 邮编:116100 电话:0411-87671001
海域申请人:大连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42号
用海位置:普兰店湾东部湾顶
用海类型:电缆管道用海
用海性质:经营性
用海面积:2.9245公顷
用途 :输水管线
拟确权期限:40年
用海坐标:1,39°23′57.599″,121°52′6.923″;
2,39°23′14.735″,121°52′33.582″;
3,39°23′15.173″,121°52′34.238″;
4,39°23′57.712″,121°52′7.781″。
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局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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