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54号)精神,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满足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依据《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大人发[2006]55号),经企业申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考察审核,现将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第一批)拟命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411—65891518。
附件:第一批金普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