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金普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公告
(2016第一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我局将召开关于建立金普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及工作人员2名,政协委员及工作人员2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5 名。
(2)旁听人:10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依据《办法》第十条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以下方式产生:
1、消费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4、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办法产生。请欲参加会议旁听的人员将本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于2016年8月15日11:00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报至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价格管理处;
5、本次听证会将邀请我区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联系人:范传河
联系电话:87639030,87613444(传真)
大连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8月3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