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拟开展申报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内容
(一)必备材料
1、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及申报产品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以下材料至少具备其中一件:
(1)申报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2)申报产品的专利证书(引进国内外相关专利生产的产品,应提供正式技术转让合同或合作生产合同复印件)复印件;
(3)申报产品的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二)其他可证明企业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企业获得其它相关证书(复印件)可作为附件提供,如:申报产品的法定专业技术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申报产品企业标准复印件、企业其它产品的专利证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所获其它奖励及认定证书等。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申报的产品(技术)应为2013年(含2013年)之后研发投产的新项目、新产品,已通过认定的产品(技术)不得重复申报。
(二)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采用白色软胶装,封皮需加盖企业公章。《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申请表》(附件1)左上角需加盖企业公章。各有关企业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1日前报送新区经发局中小企业处。
(三)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报汇总表》(附件2)格式认真填写企业自身情况以便汇总,汇总表(附件2)不用装入纸质版材料中,请将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3月21日前发送至1205981625@qq.com。
联 系 人:刘春雷 联系电话:87683889
单位地址:金州区斯大林路378号(原金州区政府对面)
附件1: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请表.xls
附件2: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报汇总表.xls
金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3月2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