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通知公告

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15-07-03

字体:[小]

 

(2015年第21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
编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用地使用
性质
容积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出让年限
大金          (2015)-6号
金州新区金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园B74宗地
115992
工业
1.0-1.5
115992-173988
4087
50年
大金          (2015)-7号
金州新区金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园B75宗地
222598
工业
1.0-1.5
222598-333897
7885
大金          (2015)-8号
金州新区小窑湾片区2单元F0703-1宗地  
52089     
 物流仓储 
≤1.5   
≤78133    
257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须自行到中国邮政银行新开路支行(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97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联系电话:0411-39742656)后,到大连华盛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803室)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网上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411-83766311)。
四、数字认证证书办结后,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0日9时至2015年8月3日15时,到金州新区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地址:金州新区管委会9号办公区)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guotu.dl.gov.cn)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15年8月3日17时前到金州新区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15年7月23日9时至2015年8月5日14时,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及时办理土地登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刘洪波   吴峰     联系电话:0411-87640483   87531136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15年7月3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