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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国税局七月份纳税申报须知

信息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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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申报及缴款期限
  增值税:至15日;
  消费税:至15日;
  所得税:至15日;
  废弃基金:至15日
  个人利息所得税:至7。
  二、企业申报重点税源数据期限
  总局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申报TRAS重点税源数据的申报期限:至17日
  三、关于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变化的通知
  从7月1日开始,季度所得税将启用新申报表,并增加附表(没有数据可以不申报附表);增值税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明细表》。具体详见“涉税通知”中的《关于做好近期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关于改变收取网络申报纸质资料时间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我局决定原按半年收取一次的网络申报纸质,改为按年收取一次。因此,原定7月1日起收取的2015年上半年网路申报纸质资料改为同2015年下半年资料一并收取,具体收取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关于网上申报系统增加撤销申报功能的通知
  网上申报表及财务报表申报成功后,发现有误,纳税人可以点击“撤销申报”选择要撤销的申报表,然后修改原申报,重新申报。
  以下情况不能撤销网上申报表:
  1、该撤销申报功能只适用于撤销当期申报有误的报表,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征期内可以撤销,财务报表月底前可以撤销,如果超出所属申报期限将无法撤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已完成抄报税
  3、当月已扣款(无论成功与否)。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主表第1列第7行“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不为0则不能撤销申报。
  确需要修改的,请提交修改报表申请(一份)及打印要修改的申报表(两份)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六、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相关操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的31号)的要求,市局已在网上升级了“填写海关凭证”和“申报海关凭证”功能。
  操作方法:在“申报缴税—增值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海关凭证” 和“申报海关凭证”(每月可多次填写),填写后可随时查询到比对结果,次月依据下载的稽核比对结果进行申报抵扣。
  注:当月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当月按照上述方法填报(例如:9月份征期申报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8月份填报)。
  六、关于多缴税款申请抵顶当期应纳税款的通知
  纳税人因多缴税款申请抵顶当期应纳税款的,首先在网上正式申报,暂不点击扣款,然后填报《应退税款抵税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及相关资料向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纳税人申请抵顶当期申报税款的,应在征期届满5个工作日前提出。
  
                                 大连开发区国税局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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