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城管委办公室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18号)和新区城管委《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行业公用设施管理整治维护的通知》的要求,于5月25日—29日对城市基础行业公用设施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要求,积极行动,认真整改,比如交警大队、轻轨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都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效果明显。但是,仍有一部分单位没有开展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希望各行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限期整改。期限为一周时间。限期内不整改的,城管委将按照《通知》要求,正式发函至各行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并在新区电视台和大连电视台予以曝光。
金州新区行业公用设施考核检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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