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201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项资金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辽中小企发﹝2015﹞8号)规定执行。详情请登陆中国中小企业辽宁网(www.smeln.gov.cn)“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查询。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向金州新区经发局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需说明申请项目类别、内容、建设情况、申请资金额等材料一式七份)。
(二)项目单位需登陆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先行注册后,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纸质材料(含光盘)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8日。务必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刻入光盘(一式七份)。
(三)已获得2014年国家或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今年不给予支持。
(四)专项审计报告要包括项目开工时间、2014年营业
收入、职工人数及职工工资发放情况。
(五)申报单位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人:王振权 张慧
联系电话:87685887 87683889
报送地址:金州区斯大林路378号(原金州区政府对面)。
邮箱:jfj8819@163.com
附件1: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201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金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5月20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