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信息时间::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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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用海项目已经政府部分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注销其海域使用权证书,收回海域使用权,现向社会公告。原海域使用权范围内剩余海域,请于30日内到我局办理用海申请手续,逾期不办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清理。 联系电话:0411-87671001 联系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斯大林路366-2号大连金州新区海洋与渔业局 已经政府部分征收海域使用权证书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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