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为迎接国家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大连市及金州新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科技局对2013年现代农业研发计划资金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突出边查边整改,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对于未按合同书执行的企事业单位,违规严重企事业单位,按相关规定将予以追回拨付研发资金。
请各企事业单位对着合同书提供如下材料:
1、科技局拨付研发资金使用证明
2、该项目自筹资金使用证明
3、该项目研究开发成功证明
4、经济指标证明
以上材料报科技局615室,联系人:黄云龙;电话:87696365。
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对未上报企事业单位将给予追回拨付研发资金
涉及企事业单位见附表。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