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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我心中的平安梦”主题绘画大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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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平安新区”建设,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平安意识,营造平安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我心中的平安梦”主题绘画大赛,现将比赛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心中的平安梦
  二、参赛对象
  全区各初中、小学学生
  三、比赛组别
  小学组、初中组
  四、内容与规格
  1.内容: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求参赛学生通过观察、理解、想象和创意,用各种艺术方法创作出各自的“平安梦”,激发少年儿童踊跃参与平安建设实践,促进少年儿童快乐成长、健康成长、平安成长。
  2.规格:绘画作品的规格为四开纸大小,画种不限。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本次大赛采取学校报送方式,经由“平安金州新区”微信公众平台的公众投票和专家组的评审,分别按照30%、70%权重计算总分,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2.各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另设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并向获奖者及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品。
  3.获奖作品将在“平安金州新区”微信公众平台及“金州新区长安网”展出,其中优秀获奖作品将作为平安建设宣传海报素材,编选收录成册。
  六、大赛组委会
  1.主办单位
  金州新区教育文体局 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大赛办公室
  教育文化体育局基教处 教育科学研究院
  七、参赛程序
  1.报送办法:请参赛者准确、详细填写“我心中的平安梦”主题绘画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左下角,无《报名表》标注的作品,视为弃赛作品;学校该项工作负责人把“参赛学生登记表”发至
42784326@qq.com邮箱。
  2.报送时间:2015年5月15日(“参赛学生登记表”、参赛作品),逾期视作放弃。
  3.报送地点:金州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408室
  联 系 人:李爱华 电 话:13674266066
  4.评选时间:5月下旬。
  5.版权说明:因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故请参赛者拍照留存;参赛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公益活动中展出(如展览、媒体宣传、网站、海报、出版物等)。
 附件:1.“我心中的平安梦”中小学生绘画大赛报名表
  2.“我心中的平安梦”中小学生绘画大赛参赛学生登记表

                      金州新区教育文体局 金州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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