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请符合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对已缴纳的营业税及时到我局办理退抵税手续。
附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附件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