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好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使用和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全市服务业的促进作用,便于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大连市服务业委、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大连市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申报项目,并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金州新区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7872711
大连金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4月17日
附件:大连市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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