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2015年度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更名管理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
申请新认定企业(含新申报认定企业和2012年复审企业本次重新申报认定)网上申报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7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申请复审企业(2012年认定企业本次申报复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4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需在企业更名手续完成的15日内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材料,按科技部要求按批次集中办理。
2、报送纸质材料。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经审查无误后,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新区科技局科技创新处612房间。
3、地址:金州区迎湖街1号
联系人:李丽媛 联系电话:0411-87690015
具体要求请参照大连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dlinfo.gov.cn/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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