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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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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附件、申报表格请登录http://www.dl12333.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局要求于2015年3月7日向我局提交博士后工作站相关申报材料,做好市局现场调研考核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韩少华

  联系电话:87615504

  EMAIL:445302008@qq.com

                                          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3号,见附件1)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紧通知本地区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下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重点是已经设立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准备工作。

  二、请申请设站单位按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分别装订成册,于2015年3月9日前连同电子文档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览表》(见附件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批准文件、科技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或上市公司凭证复印件;

  (四)主持或参与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任务书、近3年本单位取得主要科技成果凭证复印件;

  (五)本单位主要高级研究人员(不含兼职)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六)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可体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纳税额等经营或运行情况);

  (七)其它佐证材料。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申报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按照申报条件复核申报材料,并择优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请申请设站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朱严初;

  联系电话(传真):88139039;

  电子邮箱:zhuyanchu@126.com;

  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513室。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3号).doc
     2.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览表.doc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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