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4〕40号)及《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大金土房发〔2014〕101号),加强对金州新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经深入调研,我局草拟了《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管理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可从政府网站http://www.jznd.gov.cn/gtj下载),现向金州新区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在本通知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87807325
附件: 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指导意见.doc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金州新区分局
2015年1月7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