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经发局、保税区经发局、普湾经济区经发局、各有关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企业:
根据大经信发〔2018〕36 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军工资质认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军工资质认证奖励资金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金普新区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度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相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连市军工资质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涉密材料按保密要求上报。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于4月25日前上报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至金普新区商务局。
联系人:金普新区商务局 工业经济运行处 韩 岳 联系方式:87576082
报送邮箱:swj_hanyue@163.com
大连金普新区商务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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