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答:1.例会制度。基层党政组织和综治组织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安排部署工作。2.工作报告制度。基层党政组织和综治组织应定期向上级综治委、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主动汇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工作经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具体建议、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等。3.督查检查制度。要定期组织严格的考核验收和不定期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4.考核评比制度。要制定符合实际、比较科学的综合考核评标准,对辖区各单位进行普遍的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5.综治委委员述职制度。每年或每一个时期应请部分委员向综治委全会或某专门小组会议就开展综治工作旅行各自职责情况进行述职。6.日常工作制度。包括公文审批,奖惩事项的决定,文档及内部统计资料归档等。要把办事程序、处理权限等日常工作制度予以明确规范。7.资料台账制度。包括组织网络、治安防范、管理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方面的台账。乡镇、街道、社区(村)对基础信息要认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资料,采用统计报表的形式,定期统计上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责编: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