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四个工作体系?
答: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连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于2014年相继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主要是构建四个工作体系:
一是构建市民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构建以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街道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为支撑,以社区(村)综合服务管理站为基点的全区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一个平台运行,一个流程办理,一套机制考核,形成上下全贯通、领域全辐射、运行全天候、服务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以确保群众利益诉求快速有效解决为目的,以专业化、多元化调解为方向,以有针对性地化解多发性矛盾纠纷为重点,完善调解载体,强化“三调联动”机制。
三是构建社会组织服务监管工作体系。以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体系为载体,提高社会组织成长发展能力;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牵动,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作用,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以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制度为抓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构建深化平安新区建设工作体系。全面开展“星级平安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推进技防建设,建立新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规范完善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制度,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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