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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  忠诚履职 担当作为 践行初心使命

信息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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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要求全国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公正执法司法,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

李庆军,1993年2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从业25年来,他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特别是在身患尿毒症后,他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坚守岗位、辛勤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4岁。

李庆军同志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忠诚履职、为民服务、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他的事迹集中体现了政法干警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2019年7月,中共河南省委追授他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通知》要求,学习李庆军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李庆军同志从书记员到副庭长,无论在什么岗位,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经常以“一名离开大山深处当上省法院法官的农家子弟”自勉,将对党和国家怀抱的感恩之心转化为工作动力,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他在生命的最后8个月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全体政法干警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忠诚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通知》要求,学习李庆军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李庆军同志关注重视普通百姓疾苦,认为越是扛着麻袋、拎着大包小包行李来开庭的当事人,越要对他们倾注更多的心血和注意力,在办理农民工李某因3500元标的额劳动报酬申请再审的案件时,有合议庭成员认为一、二审已因证据不足判决李某败诉,建议予以驳回,但李庆军坚持组织听证,查明事实真相,让当事人打心眼里接受了处理结果。全体政法干警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站稳人民立场,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通过优质高效的执法司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知》要求,学习李庆军同志精研实干、担当负责的工作作风。李庆军同志所在的河南高院立案二庭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案件一、二审裁判及再审审查工作,这类案件复杂繁琐、耗时费神。在河南高院2017年首批法官员额制入额考试中,他的民事专业考试成绩在全院名列前茅。他办理案件精益求精,对待每起案件都一丝不苟。他时常叮嘱同事,每当出具裁判文书时,要感到败诉方当事人就在眼前,一定要把法理说清楚。每当遇到棘手的案件,他都坚守原则底线不突破,让团队只管依法办案,由他承担所有责任。全体政法干警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主动适应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刻苦钻研业务、提升专业水准,勇挑重任、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要求,学习李庆军同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李庆军同志始终秉持对职业的敬重、对司法的敬畏、对纪律的坚守,从不向组织提个人要求,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的当事人请托说情,他都是一句话:“一切都得按法律来,谁也不能例外,请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全体政法干警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严守政法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对权力永葆敬畏之心、对名利永葆淡泊之心、对事业永葆奉献之心,树立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责编: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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