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7月31日,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在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就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财务工作开展集中调研。
司法部戒毒局副局长王俭及生产处、财务处相关人员,来自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陕西、广西、贵州、四川、宁夏、青海、辽宁等14个省(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戒毒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集中调研。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段剑平、省马三家强戒所所长高雷全程参加研讨。
此次调研主要对《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劳动补偿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讨论修改。王俭指出,为适应新时代财政管理制度新要求,按照财政部提出的通过提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劳动补偿费以规范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及戒毒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司法部戒毒局于今年6月召集部分省份就提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劳动补偿费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司法部戒毒局起草了《办法》初稿。制定《办法》,是为了厘清戒毒场所与戒毒企业经济关系,规范弥补行政经费的途径和方式,明确劳动报酬提取和发放方式。希望各省与会代表结合各地实际,从规范戒毒机关和企业财务管理、解决行政经费不足等角度提出意见,为司法部戒毒局下一步工作提供借鉴。
在调研环节,与会代表重点围绕妥善解决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戒毒企业)经费保障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代表紧扣《办法》具体内容,秉持严谨作风和务实态度,有的放矢、各抒己见,逐条梳理、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使《办法》的规范性和可行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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